张红宇: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来源:村庄与城市   日期:2017-10-26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中央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加速落地,进一步理顺了农村生产关系、发展了生产力,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2万亿斤;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比缩小至2.72:1,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达到5700亿元,农村电商实现营业额达到8945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主营收入达20万亿元,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产值超过2000亿元;农村改革纵深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在党的十九大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绘就了“三农”事业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式意义,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坚定不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最重要的工作着力点。
一、牢牢把握中央对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要求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结合国情看,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乡村发展的不充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央对新时代“三农”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坚持重农固本的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既是对我党一以贯之的重农固本方针的继承发扬,也是对新时代全党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精准定位,更是当前和今后时期统领各项改革和发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农为邦本,本固邦宁,这是历史反复证明的规律。改革开放之初,物质产品短缺,经济底子薄弱。正是肇始于农业农村领域的改革,通过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有效解决了温饱问题,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要素支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决胜阶段,同样离不开农业农村的基础巩固。农业农村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劳动力供给、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中之重的基础性作用。只有持续不断打牢夯实这个基础,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才能有足够应对一切风险的底气,才能真正提升中国强国振兴发展的能力。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目标要求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由2012年的52.57%提高到2016年的57.35%,增长了近5个百分点。城镇化已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城市发展面貌日新月异。与城市相比,乡村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社区治理、生活水平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农业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方面是补短板、强弱项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由着眼于农业现代化创新性地拓展到农业农村现代化,也是对长期以来工业化和城镇化主导下,农业农村的农产品和劳动力供应功能的重新定位。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来看,凸显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安排,涉及农业生产力和农村生产关系方方面面,特别突出了将乡村作为一个与城镇平等并行的经济社会空间所应具备的功能属性和内生发展动力培育,以实现让农村成为充满活力的区域,让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让农业成为和城市工商业一样兴旺的产业,用中国实践、中国创新改写发展经济学对农业概念的释义和定位。
       (三)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本路径是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双轮驱动、一体化发展。从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到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历史进程始终有条不紊推进,城乡、工农协调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城乡劳动生产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农村要素资源向城镇流动的单向趋势,已向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资源要素在更大时空分布及优化配置转变。2012—2016年,第一产业劳动力占比由33.6%下降到27.7%,成功迈入工业国家指标范围;一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之比由1∶5.3∶4.5提升到1∶4.5∶3.8,农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幅超过10%。伴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城,大量城镇社会资本开始投入农业、流向农村,2016年农业投资较上年增长21.9%,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13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占农业总投资的79.8%,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活力。同时也要看到,城乡资源要素流动的藩篱仍未完全拆除,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土地、资本等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核心是要在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的基础上,加强城乡功能连接、深化城乡专业化分工,构建城乡共荣共存、互利互惠的格局,彻底拆除城乡二元体制机制藩篱。
       二、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
       乡村振兴战略是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立体式、复合型、全方位重大发展战略,更是一项系统性的复杂工程,内涵丰富、层次分明,要突出瞄准薄弱环节、抓好重点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实施。
       (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解决好13亿多人口的吃饭问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始终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一是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立足国内基本解决我国人民的吃饭问题,这是中央一以贯之的大政方针,也是大国粮食主权的体现。结合我国农产品供需形势和资源条件看,要做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同时,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把握短缺粮食品种的进口比例,在优化国内农产品供给结构的同时,防止过度冲击国内产业,给农民就业增收带来负面影响。二是抓好粮食安全能力保障能力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设施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贡献率,增强粮食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和保障。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作为有机整体,彼此联结、相生相伴,既是构成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和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重要的抓手。要把握现阶段农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张、产业深度融合、新业态新动能不断凸现的时代特征,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产业竞争力,延伸拓展传统农业的功能边界。努力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延长产业链,将农业由平面拓展向空间立体扩张。促进融合发展,在确保基本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同时,加快拓展农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光旅游休闲和文化传承等非生产功能。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等新兴业态,使农业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蓝海。实现农业产业从有形的物质产出向无形的非物质产出延伸,由有界向无界拓展,向世界充分展示农业产业兴旺的中国范例和中国模式。
       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强化农业生产与资源投入、市场需求的纵向连接。一是保障供应链,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在资源匮乏、生态脆弱、环境污染严重地区,加快开展退耕休耕轮作,减少低效产能、有害产能、过剩产能。重点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形成水土资源、环境承载和农业生产协调配合的空间格局。二是提升价值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原则统筹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结构。增加优良品种生产,推进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生产,提高产品增值效益。三是完善生态链,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和节水生产,集中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实现农业可持续生产。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挥好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着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脱贫攻坚和带动普通农户增收方面的引领作用。在帮助、提升、富裕普通农户的基础上,吸引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城镇居民、工商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引入现代农业急需的新理念新技术。鼓励通过订单合同、合作制、股份制、产业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和组织化方式,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共享收益。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通过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统一服务,带动普通农户走上现代农业生产轨道。
       (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产业融合的乘数效应,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提升农业农村经济活力与竞争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要整合各类资源,抓好重点工作。一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农牧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加工业加快向农产品主产区集中,依托主产区资源优势发展加工业产业集群;完善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二是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拓展产业功能边界,依托农村绿色生态、乡土文化等特色资源,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对接,实现产业融合、优势互补,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养生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产业融合的引领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参与主体的经营管理能力、技术资金等要素配置方式要求较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经营理念新,生产经营能力强,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生力军。要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积极培育一批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更好引领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必须立足农业、依靠农民、惠及农村,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农民的主体地位,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要为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创造良好环境,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普通农户参与产业发展进程、分享产业融合收益。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要紧紧围绕推进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可持续、农业提质又增效、农村繁荣又生态。随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支持政策逐步落地、体制机制日益健全,我国城乡将呈现融合发展、良性互动的新格局,实现人民群众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生活向往。
三、以改革推动新时代“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改革是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需要强化改革手段和措施,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农村要素活力,不断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新时期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立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拓创新。一是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作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意义重大。创新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需要进一步在理论和实践中阐明“三权分置”的制度内涵,厘清“三权”关系。理论上,要继续深入研究农民集体和承包农户在承包土地上、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中的权利边界及相互权利关系等问题。实践中,要鼓励基层积极探索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承包权退出和继承权能完善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等问题,加强经验总结,及时将典型经营做法上升为政策和法律规定。二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弥补农业短板、解决经营效率低下的问题,必须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从根本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土地产出效率和劳动生产效率。实践中规模经营有两条实现路径:既可以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达到生产的规模化,形成土地要素集中的规模经济效益,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也可以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深化专业分工,均衡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实现分工经济下的报酬递增和农业劳动生产效率的提升,解决“地怎么种好”问题。要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适度为原则,尊重农民意愿,探索创新规模经营的多种实现形式。三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党的十九大明确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制度安排,既契合了我国实现强国目标的重大战略节点,也满足了广大承包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对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政策预期的迫切需要。这一政策安排保持了农村土地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为今后依据大多数农民意愿作适度调整留下了空间,充分体现了制度设计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智慧。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落实好中央这一重大部署的基础,要继续扎实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制机制,确保维护好农村土地承包权益。
       (二)加快推进农业经营制度改革
       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有不同的功能定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血缘、亲缘关系为基础,是直接从事初级农产品生产的主力军,在保产能、保供给、保基本方面作用突出。农民合作社是联系农民、组织农民、服务自我的独特载体,有助于实现农业经营和服务的规模经济,在带动小农户实现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方面有着其它组织形式不可替代的优势,是真正的桥梁和纽带。农业企业产权关系明晰、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效率较高,在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农产品生产上发挥引导示范效应,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有无限的空间。要重点培育热爱农业、扎根农村、带动农民的新型农业企业,打造农业产业化的升级版。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秉持新的发展理念。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秉持融合、共享、开放等新发展理念,走主体多元、模式多样的发展路径。要坚持融合发展,在鼓励发挥各自的独特作用的基础上,引导各主体相互融合,倍增发展优势和效率。积极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联盟、合作社联合社、产业化联合体等。要坚持共享发展,建立共享机制,促进要素资源互联互通,密切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之间的合作,从简单的买卖、雇佣、租赁行为,逐步向保底收购、股份合作、交叉持股等紧密关系转变,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坚持开放发展,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迎接各类资源要素,在土地流转、农地经营、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加工营销等方面,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共商共建,以多种形式的新型经营主体的竞相发展,塑造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一方面,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立足于强化产权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动力来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根本途径还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通过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确保各类集体资源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优化配置,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各地不同的做法、尊重不同条件下产权改革的路径选择,不搞一种模式,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另一方面,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立足于促进农民增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农民增收意义重大。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达地区农民收入构成中股金分红占比达15—20%,证明了改革对农民收入增长的显著促进作用。从全国来看,农民收入四大构成中财产性收入占比仅为3—4%,欠发达地区尤其偏低,表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潜力和空间甚大。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将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财产性收入,让农民群众尝到改革的甜头,切切实实增强获得感。
       (四)大力推进农业人才队伍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一懂二爱”内涵丰富、指向准确,既要求我们的干部队伍具有专业素养,也要求广大从事农业、参与农业的普通农户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要有职业情怀。这对新时代“三农”工作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努力方向。一是要有工匠精神,要专注专长领域,深耕农业、扎根农村、依靠农民,立志于持久经营与传承,把产品、管理和服务做精做细,保证质量、效用和信誉。二是要有精英意识,要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敏锐捕捉市场机遇,不断开拓进取,提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勇立潮头、脱颖而出,培育发展壮大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农业企业。三是要有企业家能力,发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精神,永不满足、不断创新,追求卓越、实现完美。通过培育这样一支强有力且忠诚有担当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编辑:程果  熊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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