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重大创新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7-11-10


       理论上的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品格,也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着眼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全面总结和科学概括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创造性地提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什么要建设国有企业、建设什么样的国有企业、怎样建设国有企业等重大问题,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改革规律的认识。这些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科学指南。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如何认识我国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坚持发展国有企业的问题,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2014年8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在2016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把国有企业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明确了国有企业在我国的重要基础地位和重大历史作用,指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国有企业关系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在深刻分析我国国情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特征的基础上,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重大论断。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责任,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通过发展国有企业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找到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习近平同志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由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比重不断变化,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地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有利于推动企业制度创新,调动各类市场竞争主体的积极性,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重大创新,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总结近年来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分析新的历史条件下国有企业改革的特点,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这一重要论述启示我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核心就在于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在于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两个优势。因此,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国有企业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同时,应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我国国有企业数量众多,承担的责任也较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2015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上强调,要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思想的提出和实施,有利于解决多年来国有资本功能不清、定位不准、目标多元问题,有利于解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针对性不强、考核评价不科学问题,有利于解决部分国有企业盲目决策、粗放扩张问题。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和前提性工作,在分类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将会大大提高国有企业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对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巨大牵引作用。习近平同志强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有利于解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有利于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为此,一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四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理论的创新,将会有力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更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制度保障。
       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国有企业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真正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既是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理论的丰富发展,澄清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为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国有企业要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线。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推进结构调整、创新发展、布局优化,使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这一重要论述既指明了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又明确了国有企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要主动作为,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力度,加大对长期亏损和资不抵债的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力度,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充分运用“互联网+”,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带头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布局优化、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大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形成引领效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季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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