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期:2016-12-05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未来五年各地区各部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也是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最突出的短板在于农村贫困人口。《规划》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区域整体开发有机结合,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根本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规划》提出,脱贫攻坚工作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等重要原则,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为加快推动贫困人口脱贫,《规划》要求,要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保障兜底、社会扶贫等为主要手段和实现途径,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实施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科技扶贫等产业发展脱贫措施,促进扶贫开发由“输血”向“造血”转变。要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多措并举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增收,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转移就业脱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对无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群体,要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实现社会保障兜底。
为加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规划》提出,要将精准扶贫与区域整体推进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持续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投入力度,大力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攻坚,推进实施一批重大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建设,着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破解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制约,增强贫困地区“造血”能力,有效提升区域发展能力。
《规划》要求,要从精准扶贫脱贫、扶贫资源动员、贫困人口参与、资金项目管理和考核问责激励等方面,创新脱贫攻坚体制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执纪问责,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规划》强调,要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其光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