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服务业助力科技成果产业化

来源:媒体宣传部   日期:2016-05-09


       
       前不久,由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评选的2015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揭晓,“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项目入选。如今,这一人类历史上首支可预防相关胃肠疾病发生的“胃病疫苗”已完成试生产,即将上市。
       不过,鲜有人知的是早在多年前就已完成临床试验的“胃病疫苗”,曾因资金紧张几次差点“夭折”。协助“胃病疫苗”成功融资2.5亿元,完成产业化“临门一脚”的正是中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投融资仅是转化中心提供的诸多服务内容之一。眼下,这家创建于1997年底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已由当初为技术买卖双方牵线搭桥的“红娘”,逐步演化为集技术转让(国内)、技术许可(国际)、技术(产品)并购、科技金融等内容为一体的技术商业化合作专业服务商。“现在,从技术项目筛选→评估→包装→策划→推介→谈判→签约→履约→验收,这一套全流程系列服务我们都可提供。”中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芮国忠告诉《经济日报》记者。
       在延长服务链条向用户提供更优质服务的同时,转化中心也实现了服务者兼投资者角色的转换。“近年来,中心从国外引进了30多个生物医药项目,参与投资了5个项目,比如中心参与投资的核糖核酸分子片段抗癌创新药物,目前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芮国忠举例说。
       转化中心的变化并非孤例。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技术转移中心、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中北国技(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越来越多的技术转移机构像中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一样,将服务内容大大扩展。这也是未来技术转移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发展初期我国技术转移机构同质化比较严重,大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成果推介、中介撮合等服务。”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陈彦告诉记者。我国的技术转移服务业发端于技术市场开放初期,当时为促进技术商品的流通,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发展各种技术中介机构和交易场所”。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技术转移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此时技术转移服务若仍停留在“中介”阶段,已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技术转移机构的职责应更多回归初衷,逐渐向技术产业链前端和后端延伸。”陈彦说。
  对此,芮国忠也颇为赞同。“没有技术的商业化过程,就没有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在他看来,技术转移服务应围绕促进创新技术最终产业化和应用来提供,这一服务应贯穿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各个环节,覆盖全产业链。
  目前,覆盖大学、院所、企业等各类主体的技术转移机构规模逐步扩大,构成了我国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的中间力量。据有关统计,近年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总数已达450多家,创新驿站的区域站点50家,基层站点300家,区域和行业技术转移联盟30家,技术经纪人1000余名。
  “技术转移服务业的春天来了。”两年前陈彦等人形成这样的共识。近日,随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出台,陈彦那颗刚平复不久的心又开始剧烈跳动。“2015年全国技术市场的成交额已经达到9835亿元,政策市场环境利好,未来中国技术转移服务业前景可期。”她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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